海南深化“多规合一”改革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
发布日期:2020年03月09日
央广网海口3月9日消息(记者朱永 通讯员尹建军)为深化“多规合一”改革,高质量完成全省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,建立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,海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《关于深化“多规合一”改革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要求坚持“全省一盘棋、全岛同城化”思路,深化省域“多规合一”改革,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,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,提升国土空间品质和利用效率,提高国土空间治理能力,助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。
《通知》指出,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格局,完善和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,推动自贸区(港)高质量发展,坚持最好的资源配给最好的项目,“不明白就留白”,预留海南长远发展空间;坚持生态优先,坚持节约优先、保护优先、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,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,推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,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空间格局。同时,统筹陆海资源和空间开发利用,合理安排陆海资源开发利用的总量、空间分布,实现陆海空间资源保护、要素统筹、产业发展、整治修复的有机统一,形成陆海统筹新格局。
《通知》要求,进一步建立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。一是加快推进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,进一步优化全省国土空间总体战略格局和资源配置,科学划定全省功能分区和产业空间布局,设定各类空间开发保护的管控规则,按照全省“一盘棋、全岛同城化”要求,统筹配置省域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。二是全面推进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,在市县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市县域国土空间发展目标,进一步优化完善市县域国土空间保护、开发利用、修复治理布局,将生态保护红线、永久基本农田、城镇开发边界等管控范围落实到具体地块;统筹市县域乡村振兴战略,提出村庄空间布局和乡村空间资源调配引导要求,科学合理规划农业农村功能空间和生产格局,注重引导村民集中居住等。三是加快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,要加快推进城镇、产业园区、旅游度假区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工作。四是抓紧推进村庄规划编制,以点带面推进“多规合一”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,村庄规划编制要让村民全程参与,简化规划内容,做村民看得见、看得懂、可操作、能落地、会遵守的规划。同时,省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要牵头推进海岸带保护和利用、湿地保护、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等专项规划编制,并将规划成果纳入省和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,相关专项规划应做好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衔接,不得违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。
《通知》强调,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体系。加快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,逐步形成“多规合一”背景下“一窗受理、一次审批、最多跑一次”的极简审批体系;将“多规合一”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与省政务服务中心的全省“一张审批网”紧密结合,逐步实现各个部门同步审批,将现有的串联审批改进为并联审批,以“多规合一”改革引领行政审批提质增效。建立常态化、实时化的规划督察机制和定期评估制度,要把规划督察拓展为自然资源全方位、常态化、实时化督察,充分发挥规划督察的“利剑”作用,确保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。要提升“多规合一”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对规划实施监管的支撑作用,推进“多规合一”平台与其他信息平台的横向联通和数据共享,并在中心城区、重点产业园区开展机器管规划试点工作。
此外,《通知》还提出,要完善国土空间规划配套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。研究制定(修订)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法规,加强对生态保护红线等各类国土空间的保护和开发;研究制定海南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规程、村庄规划编制办法等,指导各类空间规划的编制;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,创新用地制度,进一步细化产业项目供地标准,推行“标准地”出让制度改革,完善点状用地、设施农用地等制度。落实落细“只转不征、只征不转、不转不征”、先租后让、混合用地、弹性年期等土地利用制度,更新基准地价标准,降低企业用地成本。建立适应自贸区(港)要求的集约节约用地制度,形成集约节约用地倒逼机制。